中国商业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研究员于淑华解读新食品安全法
农产品源头控制是重中之重种植户需增强法律责任意识
进入夏季,各种时令鲜果蔬菜大量上市。如何让摆上餐桌的农产品更安全,消费者吃得更安心?源头种植户的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近日,我国出台的新食品安全法,对“农药、化肥、转基因”等重要法律条款进行了明确,为从根本上建立农产品安全流通可追溯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商业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于淑华认为,确保农产品安全源头控制是重中之重,种植户需增强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意识。
从源头阻隔
不安全隐患
中国商业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于淑华认为,优质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而有毒或不安全的农产品多数也是生产出来的。所以,“农产品源头控制”是我国农产品安全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源头存在八大问题:一是农产品生产单位小而分散,缺乏统一的安全生产指导与管理;二是农产品生产结构不合理,盲目生产较多,产品和供应缺乏稳定性;三是农产品生产缺少标准化的生产与计划上市指导,为卖好价格,不顾成熟度,不顾施肥、用药时间,随时采摘、交易,使有毒产品上市流通;四是生产者为获得好收益或使产品品相好,滥用色素、激素等,通过歪门邪道,获得不该得到的利润;五是产地生产者缺乏正确的商品化意识,产品在产地的商品化程度极低;六是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不畅通;七是缺乏产地监督、管理组织或专门机构;八是缺乏不合格产品的严格处罚机制。而新食品安全法严格的法律条款要求,将有助于解决源头缺失控制等问题,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小农经济是食品安全管理成本高的根本原因。于淑华表示,农产品生产者小规模且分散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困扰我国农产品源头控制的根源。新食品安全法的落地,还需要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对小规模生产者进行严格的生产和农药使用培训,尤其是跟踪管理必不可少。而改变高成本管理现象,还需要从提高生产者组织化程度上下功夫,以实现农业生产既安全又经济。
完善农产品可追溯体系
于淑华介绍,过去几年,各地对重要农食产品开始使用冷藏车运输,建设冷链系统;建立了农产品生产、流通监管体系;在农产品收购、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都不同程度地投资建设检测设施,购买必要的检测设备;培训相应的专业队伍;鼓励消费者投诉不安全或不合格商品;严格要求“农超对接”的农产品质量;出台相关生鲜农产品进超市经营指南等。这些措施对推动农产品安全生产和促进安全流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产品生产安全条款,使农食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餐桌形成真正的可追溯体系,让消费者获益,让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形成政策合力,让食品安全真正成为社会化的系统工程,成为稳定社会、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和整体健康水平的大事,促进出口贸易,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